為切實防范化解我縣尾礦庫安全隱患風險,按照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的通知》(應急〔2020〕15號)、《陜西省防范和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若干規定》(陜應急〔2020〕286號)、省應急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的通知》(陜應急〔2021〕441號)、市應急局《關于印發〈商洛市尾礦庫新增、回采、閉庫銷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商應急發〔2022〕46號)要求。2023年12月1日、14日、21日,省非煤礦山專家按照尾礦庫竣工驗收要求,對陜西華泰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吊莊溝尾礦庫、柞水金鑫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洞子溝、洞槽溝尾礦庫、柞水縣博隆井巷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井邊溝尾礦庫進行了閉庫提升工程竣工驗收。2023年12月3日、19日、22日柞水縣應急局聯合縣發改局、財政局、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環境局及下梁鎮、小嶺鎮人民政府進行了現場審查,認為陜西華泰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4座尾礦庫閉庫提升工程達到設計要求,安全評價結論客觀準確,同意銷號。根據柞水縣應急管理局申請,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陜西華泰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吊莊溝尾礦庫、柞水金鑫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洞子溝、洞槽溝尾礦庫、柞水縣博隆井巷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井邊溝尾礦庫閉庫銷號,現予以公告。
陜西華泰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吊莊溝尾礦庫、柞水金鑫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洞子溝、洞槽溝尾礦庫、柞水縣博隆井巷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井邊溝尾礦庫銷號后,由各企業承擔尾礦庫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監管工作。銷號后的尾礦庫不再作為尾礦庫統計、使用和接受安全監管,如用作其他用途,按照“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
特此公告
柞水縣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文稿編輯:楊程